放生是本着佛教慈悲的精神,以“护生”为本,“放生”为末,是佛教不杀生精神的延伸。“护生”就是在日常生活中平等对待、爱护众生。“放生”,就是看到小动物生命受到威胁,给予解救。佛教说放生功德有十利益:1、无刀兵劫,战争杀祸。2、长寿、健康、少病。3、免天灾横祸,无诸灾难。4、子孙昌盛,生生不息。5、多子宜男,所求顺遂。6、官禄亨通,一帆风顺。7、喜气吉祥,四季安宁。8解冤释仇,无忧无虑。9、合天心,顺佛令,物类感恩,诸佛欢喜。10、得生天上,享无极之福。
放生思想的渊源在《杂宝藏经》卷四(沙弥救蚁子水灾得长命报缘)记载:”一沙弥见众蚁子,随水漂流,命将欲绝,遂心生慈悲,自脱袈裟,盛土堰水,而取蚁子,置高燥处,遂悉得活。沙弥以此因缘,得延命之果报。”沙弥逢缘遇境生起一念慈悲心,当机解救蚂蚁,因而得到好的果报,这是一项正当的活动。古时候,有人捡到受伤的野生动物,因起怜悯之心,予以喂食、照料后,放回动物原本生长的环境中,这些才是真正意义的放生。佛教之所以要在放生时举行皈依仪式,其目的就在于让皈依后的放生物往生后,能生善处,脱离畜生道。但如果仅仅是为了放生而放生,而不是为了解救某些受伤受困的物种才真正放生,那就没有必要这样做了,因为我们给放生物念佛、诵经、念往生咒,为他回向祝福,并不能真的挽救他的生命,这就像我们在上游放鱼游有人在张网,所放生的鱼仍然被网在里面。
唯有让大众知道'放生并不等于爱护动物’、'商业性期约放生更无法积德、求福报’,转而捐款从事生态研究、物种复育的工作,更能符合'放生’的真谛”。
放生的心态应该这八种情形:
一、只出钱放生,最基本的放生活动。
二、出力又出钱参加放生的全部工作,这是第七等的放生。
三、斋素,不吃荤,这是第六等的放生。
四、严守不杀生戒、不伤害动物、发慈悲心,是第五等的放生。
五、不恶口、不骂人、不两舌不绮语,严守“口”戒,是第四等的放生。
六、不发脾气、修忍辱行、原谅众生,是第三等的放生。
七、做到前六者,发忏悔心、大悲心、菩提心、精进修道,珍惜“人身”。如果没有做到上面六点的放生精神,而只是花钱去买动物回来放,那么就失去了放生的最终意义,充其量也只是放生结结众生缘,做做功德罢了,谈不到真实的利益。这是第二等的放生。
八、能做到前面七点精神。且放生后能观照“心、佛、众生”三无差别,没有“能放”的人,也没有“所放”的众生,体会“能所双亡、三轮体空”的义理,这才是最圆满第一等的放生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