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刚经》燃灯授记的法义
文/道坚法师
燃灯古佛信仰,可以说是佛教大乘信仰的核心元素,如涉及到如来授记和现在禅门传法仪轨的师道尊严及尊师重道的理念,如崇尚光明驱逐黑暗的点灯祈福现象,如追寻智慧破除烦恼执着的般若思想,乃至菩萨道修行的四摄六度与广修万行的实践,都是燃灯信仰的核心法义。
一、《金刚经》燃灯古佛原文如下:
第十七品究竟无我分尔时,须菩提白佛言:“世尊,善男子、善女人,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云何应住?云何降伏其心?”佛告须菩提:“善男子、善女人,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者,当生如是心,我应灭度一切众生,灭度一切众生已,而无有一众生实灭度者。何以故?须菩提,若菩萨有我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即非菩萨。所以者何?须菩提,实无有法,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者。须菩提,于意云何?如来于然灯佛所,有法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不?”“不也,世尊。如我解佛所说义,佛于然灯佛所,无有法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佛言:“如是如是。须菩提,实无有法如来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须菩提,若有法如来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者,然灯佛即不与我授记,汝于来世当得作佛,号释迦牟尼。以实无有法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是故然灯佛与我授记,作是言,汝于来世当得作佛,号释迦牟尼。”
第十七品究竟无我分“何以故?如来者,即诸法如义。若有人言如来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须菩提,实无有法,佛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须菩提,如来所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于是中无实无虚。是故如来说一切法,皆是佛法。”
二、《金刚经》中燃灯古佛的传承
燃灯古佛作为佛教“纵三世佛”体系中的过去佛,与现在的释迦牟尼佛、未来的弥勒佛构成三世相承的法脉格局,其核心传承纽带便是《金刚经》中明确记载的“授记”事件。释迦牟尼佛前世为儒童菩萨时,以五茎莲花供养燃灯古佛,更以自己的头发铺地供佛踏过,这份破除我执、一心向道的修行精神,令燃灯古佛预见其未来成佛的机缘,遂授记“汝于来世当得作佛,号释迦牟尼”。
燃灯授记,代表佛教法脉传承的核心象征——燃灯古佛代表过去世的觉悟智慧,释迦牟尼佛则承接这份智慧因缘,于娑婆世界烦恼世间开示佛法、度化群生。《金刚经》通过释迦牟尼佛自述这一传承往事,揭示了佛法传承的本质:非依赖外在“法的授予”,而是对修行者内心觉悟的印证与延续。正如《大智度论》所释,燃灯古佛的“燃灯”之名,寓意着驱散愚昧黑暗的智慧之光,这份光明从过去佛传递至现在佛,再将由未来佛接续,形成“佛佛相承、智慧相续”的法脉传承,令佛教生生不息,灯灯相照,绵延而不绝之关键。
在佛教法脉传承中,燃灯古佛的角色既是最初的“印证者”也是师范“启悟者”。他并未给予释迦牟尼佛某种实有的“成佛之法”,而是通过授记确认其“无住相、无所得”的修行契合实相,这恰恰构成了《金刚经》般若法门核心要义:佛法的延续不在于名相的传递,而在于对“诸法性空”真理的共同证悟和实践精神。
三、《金刚经》与燃灯思想
(一)无得无住
《金刚经》以燃灯佛授记之事为关键例证,深刻阐释了“无所得”的般若核心。经中明确指出:“若有法如来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者,然灯佛即不与我授记”,反之正因为“实无有法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燃灯佛才予以授记。这里的“无得”,并非否定成佛的努力与成就,而是破除对“实有一法可修、实有一果可得”的烦恼执着。
释迦牟尼佛在燃灯佛处所证悟的,正是“于法实无所得”的境界——不执着于“能修行的我”“所修行的法”“将成就的果”,这种心无挂碍、不执名相、三轮体空的修行状态,才是契合“诸法如义”的觉悟之根本。燃灯佛的授记,本质上是对这种“无住相修行”的深度契合,印证了《金刚经》“应无所住而生其心”的核心教言:唯有放下一切执着,方能生起真正的菩提之心。
(二)无我相
《金刚经》在提及燃灯佛授记的同时,反复强调“若菩萨有我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即非菩萨”。这一教言以燃灯佛授记的背景为依托,揭示了“无我”是连接修行与觉悟的关键所在。释迦牟尼佛前世作为儒童供养燃灯佛时,其行为的核心便是“无我”——不惜以头发铺地,不为名利福报,只为护持佛法、利益众生,这种破除自我执着的发心,正是他获得授记的根本原因。
“无我”思想并非否定个体的存在,而是超越对“自我”的固化认知,不被“我能供养”“佛能授记”等二元对立的观念束缚。燃灯佛的授记之所以能成就,正是因为双方都脱离了“施者”与“受者”的相状执着:儒童无“供养之我”,燃灯佛无“授记之相”,这种“无我”的互动才契合佛法实相。《金刚经》通过这一典故阐明:修行的核心在于破除我执,唯有通达无我法者,方能称为“真是菩萨”。
(三)非实非虚
经中言“如来所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于是中无实无虚”,这一思想通过燃灯佛授记的事件得到生动诠释。“无实”,指菩提境界并非某种固定不变、可执可取的实体,正如燃灯佛并未授予实有的成佛之法;“无虚”,则指觉悟的境界真实不虚,授记所印证的修行方向与最终成就并非虚妄。
这种“非实非虚”的辩证思维,是佛教看待世界与觉悟的核心视角。燃灯古佛的存在、授记的事件、释迦牟尼佛的成佛,既非实有自性的固定存在,也非虚无缥缈的幻象,而是因缘聚合下的真实显现。这一思想破除了“断见”与“常见”两种执着:既不否认修行的意义,也不执着于修行的名相,引导众生在“不执实有、不堕虚无”的中道中修行。
(四)一切法皆是佛法
基于“诸法如义”的根本认知,《金刚经》提出“是故如来说一切法,皆是佛法”。这一思想以燃灯佛授记的法理为基础:既然成佛的关键在于“无得无住”的觉悟,而非某种特定的“法”,那么一切能引导众生破除执着、契入实相的方法,皆可称为佛法。
燃灯佛对儒童的授记,并未限定某种修行形式,而是认可其“无我供养”的发心与行为契合实相。这启示后人:修行不必执着于特定的法门、宗派或形式,核心在于是否能放下执着、明心见性。正如慧律法师开示:“若悟无心法,即是传佛心印”,真正的佛法传承,是对“无生、无得、无心”真理的觉悟,这正是燃灯古佛与释迦牟尼佛所传承的核心智慧。
结 语
《金刚经》中关于燃灯古佛的记载,虽篇幅精炼却意蕴深远。勾勒出“过去佛授记、现在佛弘法”的法脉传承图景,以授记事件为载体,深刻阐释了“无得无住”“无我相”“非实非虚”等佛教核心思想。燃灯古佛的智慧之光,照亮了现实众生的成佛之路,也通过《金刚经》照亮了末世众生的觉悟之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