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中国古代巴国的礼乐制度
文/道坚法师

中国号称礼乐之邦,最为重视礼乐制是度。作为中国古代方国之一的巴国,其礼乐制度也是整个民族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形态兼具地域族群特质与中原文化影响。本文结合《华阳国志》《左传》等传世文献,及罗家坝、小田溪等遗址出土的青铜礼乐器,从礼乐的载体、功能、文化特质等方面,还原巴国礼乐制度的面貌,厘清其与中原商周礼制的源流关系,辨析巴与楚、蜀礼乐的异同,揭示其在周代南土礼乐体系中的独特地位。
一、巴国礼乐从“歌舞凌殷”到“礼容示邦”
传世文献对巴国礼乐的记载零散却指向明确,核心集中于乐舞的军事功能与礼制的政治表达两大维度,且可追溯其与商周礼乐的早期关联。
1. 乐舞:以武为礼的文化表征
《华阳国志·巴志》载:“周武王伐纣,实得巴蜀之师,著乎《尚书》。巴师勇锐,歌舞以凌殷人,前徒倒戈,故世称之曰‘武王伐纣,前歌后舞’也。” 此处的“歌舞”并非娱情之乐,而是巴师作战前的军礼仪式——通过乐舞统一军心、威慑敌人,是巴人“以乐彰武”的礼乐传统源头。这种军乐与巫术舞蹈结合的战舞仪式,与商代“以舞祭师”的军礼传统存在共性,印证巴国礼乐在商代已与中原礼乐有密切关系。
东汉应劭《风俗通义》辑本载巴人“巴渝舞”:“巴有賨人,剽勇,高祖为汉王时,阆中范因率賨人以从,为前锋,陷阵,锐气喜舞,帝善之,曰:‘此武王伐纣之歌也。’乃令乐人习之,名《巴渝舞》。” 佐证巴国乐舞从商代“军礼原型”,到周代融入南土礼乐体系,再到汉代升格为宫廷雅乐的传承脉络,其核心韵律与动作始终保留族群特质。
2. 礼制:邦交与祭祀的仪轨表达
《左传·桓公九年》记“巴子使韩服告于楚,请与邓为好”,巴国遣使聘问邓国时,需遵循周代南土诸侯国的外交礼制——遣使、纳币、盟誓等环节与周礼《仪礼·聘礼》的规范相合,体现巴国对周礼外交仪轨的遵从。
宗教祭祀层面,《后汉书·南蛮西南夷列传》载廪君死后“魂魄世为白虎,巴氏以虎饮人血,遂以人祠焉”,以人祠虎的仪式,是巴国祭祀礼乐的核心内容。这种以图腾为核心的祭祀礼,与商周“祀祖配天”的祭祀体系截然不同,凸显巴国礼乐的巫风特质,也印证古代中国礼制体系“多元并存”的特点。
二、巴国青铜礼乐器的组合与功能
20世纪以来川渝地区巴文化遗址的发掘,为礼乐制度研究提供了直接物证,以罗家坝遗址(四川宣汉)、小田溪巴王墓群(重庆涪陵)出土的青铜礼乐器最具代表性。从礼器组合与形制看,巴国礼乐并非周礼的简单分支,而是以本土传统为核心、吸纳商周礼制元素的复合型体系。
1. 礼器组合:层级化的权力象征与礼制交融
巴国青铜礼器以食器、酒器、兵器为核心组合,与中原“鼎簋制度”既有联系又有本质区别:
与周礼的关联性:小田溪M12号墓出土7件青铜鼎,伴出壶、盘等中原式礼器,鼎的数量暗合周代“诸侯七鼎”的礼制规范,反映巴国统治者借鉴周礼“以鼎数明尊卑”的等级制度,用以强化王权合法性。罗家坝M33号大墓出土青铜编钟(6件)、编磬(10件),其“钟磬和鸣”的乐悬配置,与中原礼乐“金石之乐”的传统一致,印证巴国属于周代雅乐体系的明证。
本土特质的保留:巴国礼器组合中,兵器(柳叶剑、巴式钺)与礼器同出的现象极为普遍,如小田溪M9号墓鼎、钟与柳叶剑共置一椁,这种“礼乐与兵戎合一”的配置,不见于中原诸侯墓葬,是巴国“以武立国”特质在礼制上的直接体现。此外,巴国礼器以鍪、釜、甑等本土炊器为核心,取代中原礼器中的簋、鬲,形成“鼎—鍪”组合的独特范式。
2. 乐器特质:兼具实用与信仰的双重功能
巴国乐器以錞于、编钟、铜鼓为核心,形制与功能均具地域特色,且与商周乐器存在源流关联:
虎纽錞于:巴国最具代表性的乐器,小田溪、罗家坝等遗址多有出土,器身铸虎纹、手心纹等巴蜀图语。据《国语·晋语》“战以錞于、丁宁,儆其民也”,錞于的军乐功能承袭商代“丁宁(钲)指挥军旅”的传统;但其虎纽造型与巴人白虎图腾关联,祭祀时作为沟通神灵的法器,是本土信仰与中原乐器功能的融合产物。
编钟:分甬钟与钮钟两类,小田溪编钟的音阶排列与楚式编钟相近,反映巴楚文化的交流;但其纹饰多采用巴蜀图语中的云雷纹、兽面纹,区别于中原的夔龙纹、凤鸟纹,凸显地域风格。
铜鼓:出土于巴人祭祀坑,鼓面铸太阳纹、翔鹭纹,与滇文化铜鼓有相似性,是巴人祭祀山川、祖先的重要礼器,承载着族群的宗教信仰,与中原铜鼓“仅用于宫廷乐舞”的功能形成差异。
三、巴国礼乐与商周礼制乃“同源异流”的复合型体系
巴国礼乐与商周礼制的关系,既非“完全独立”,亦非“周礼分支”,而是以本土文化为核心,吸纳商周礼乐元素,融入周代南土礼乐格局的复合型体系,可从三方面厘清:
1. 源头的同源性:商代晚期,巴作为“南土方国”与商王朝存在贡纳、军事同盟关系,商代“军乐祭师”“鼎以明尊卑”的礼乐传统,通过文化交流传入巴地,成为巴国礼乐的早期源头之一。
2. 发展的交融性:周代建立后,巴国纳入周王朝南土政治体系,周礼的外交仪轨、乐悬制度等被巴国统治者借鉴,用以强化王权与邦交合法性。但这种借鉴是“选择性吸纳”——如借鉴鼎制等级却替换礼器组合,吸纳钟磬乐悬却改造纹饰风格,未全盘照搬周礼。
3. 本质的独立性:巴国礼乐的核心功能是“服务军事与族群生存”,核心信仰是“图腾祭祀”,这与周礼“别贵贱、序尊卑”“敬天法祖”的核心精神截然不同。周礼是中原农耕文明的礼乐体系,巴国礼乐则是山地族群“武巫合一”的文化表达,二者属于同源异流的不同礼乐范式。
四、巴与楚、蜀礼乐的异同
巴、楚、蜀同为周代南土重要方国,礼乐体系均具中原影响和本土特色的特点,但因地理环境、社会结构差异,呈现出明显的地域分野:
1. 巴与楚:地缘相近,功能相异
巴楚接壤,礼乐交流频繁——巴国编钟音阶受楚式编钟影响,楚国也曾吸纳巴人乐舞元素。但二者核心功能截然不同:楚国礼乐以“宫廷雅乐”为核心,服务于楚王“问鼎中原”的政治野心,礼器组合高度仿中原;巴国礼乐以“军乐祭祀”为核心,服务于山地族群的生存与扩张,兵器与礼器同出的特质是楚国礼乐所不具备的。
2. 巴与蜀:地域相邻,信仰相别
巴蜀并称,但礼乐体系差异显著:蜀国礼乐与三星堆、金沙的宗教文化关联,乐器以石磬为主,礼器多与祭祀天文、祖先相关,风格神秘诡谲;巴国礼乐则质朴刚健,以虎纽錞于、柳叶剑为符号,凸显“武巫合一”的族群特质。二者虽均借鉴中原鼎制,但蜀地礼器组合更接近中原,巴地则保留更多本土炊器与兵器元素。
五、巴国礼乐制度的文化特质与历史地位
综合文献与考古材料,巴国礼乐制度呈现出“以武立礼、巫乐相融、多元共生”的独特范式,其历史地位可归结为两点:
1. 周代南土礼乐体系的重要支点:巴国礼乐打破了“中原礼乐一元论”的认知,证明周代礼乐文明是由中原与南土方国共同构建的多元体系。其“选择性吸纳中原礼乐、保留本土文化核心”的发展路径,为研究方国礼乐与中原礼乐的互动提供了典型样本。
2. 巴文化传承的核心载体:巴国礼乐的“武巫合一”特质,深刻影响了秦汉时期的宫廷乐舞(如《巴渝舞》成为汉代宫廷雅乐);其虎图腾祭祀传统,现代巴渝通过土家族摆手舞、梯玛歌等非遗形式,在后世巴人后裔中延续至今,成为连接古今巴文化的精神纽带。
六、余论
巴国礼乐制度的研究,不仅有助于还原巴国的社会结构与文化面貌,更能为探讨中华文明“多元一体”格局的形成提供重要的方国样本。未来可结合更多出土简牍与器物工艺分析,进一步揭示巴国礼乐的传播路径与文化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