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岩文苑 | 六部救荒书所载佛教救荒部分案例

六部救荒书所载佛教救荒部分案例

文/道坚法师


《救荒活民书》(宋·董煟)

度牒换米赈荒:记载南宋孝宗时期的政策,允许百姓以米换佛教度牒(每道度牒换米200石,后减至150石),僧人通过度牒制度吸纳社会粮食资源,间接参与赈济;董煟明确提出“度牒一本度一人为僧,可活十人之命”,将佛教度牒制度作为救荒权宜之策。

寺院作为安置场所:书中提及灾年利用寺院房舍收容流民,僧人负责日常管理,与你此前提到的“寺观楼廊安置老小”记载相呼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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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济录》(清·陆曾禹)

寺院设粥厂赈济:收录明代陕西赈荒案例,地方官员在寺院设粥厂,令僧人协助管理粥票发放、饥民秩序维护,如万历二十九年毕懋康在陕西赈灾时,于寺院垒灶煮粥,挂“奉宪赈粥”黄旗,僧人参与施粥全过程。

引用范仲淹杭州救灾案例:记载北宋范仲淹在杭州大饥时,召寺院住持趁工贱大兴土木修造佛寺,雇佣饥民劳作以赈济,僧人主导工程并吸纳流民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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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政丛书》(清·汪志伊)

禁度僧与寺院养济:书中提及明代救荒政策中“度僧一禁”的争议,因寺院被视作“大养济院”,灾年僧人自发收容贫病流民,官方虽担忧度僧过多影响人丁,却也认可寺院的救荒作用。

寺院参与以工代赈:收录宋代“兴修佛寺以聚失业之人”的案例,僧人主持寺院修缮工程,雇佣饥民务工,每日付薪以解其饥,与范仲淹杭州救灾策略一脉相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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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政辑要》(清·方观承)

北方寺院参与冬赈:针对直隶(今河北)地区的冬季饥荒,记载僧人在寺院设暖厂,为流民提供住处与热食,同时熬制汤药防治灾荒引发的瘟疫,尤其对老弱病残流民的救助由僧人主导。

漏泽园葬殓流民:援引宋代制度,记载清代直隶地区延续“僧人掌漏泽园”传统,灾年后由僧人收埋无主流民遗骸,避免疫病传播。


《救荒策》(宋·刘宰)

宜兴漏泽园由僧主持:刘宰在《宜兴漏泽园记》中明确记载,当地贫无以葬、客死的流民,由僧人依照“浮屠法”收葬,漏泽园的日常管理、葬仪主持均由僧人负责,这是宋代佛教参与灾后善后的核心案例。

僧人劝分助赈:记载南宋宜兴饥荒时,刘宰联合当地寺院僧人向富户劝捐粮食,僧人凭借社会声望促成“劝分”(劝导富户分粮),缓解官仓不足的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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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政要览》(明·屠隆)

江南寺院设药局:针对明代江南灾荒后瘟疫频发的问题,记载寺院僧人开设“药藏”(药房),向灾民施药治病,如苏州、杭州的寺院僧人炮制防疫汤药,免费发放给流民。

僧团参与水利救灾:收录明代江南僧人主持修堤、凿井案例,如僧人为防涝灾参与河道疏浚,在灾区开凿“义井”供流民饮水,将佛教“福田思想”与救荒工程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