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月17日,华岩佛教博物馆义务讲解员《佛教基础系列培训-教理部分》2026春季学期正式开学了!此班由道坚大和尚亲自赐名“闻思班”,即“多闻多思”之意。多闻:闻思正法,建立正见;多思:思维正法,破除执著。请诸位义工菩萨始终持这一理念贯穿于讲解工作的教义与实践中,最终实现智慧与觉悟。

能安法师就闻思班之前的《百法明门论》课程做了较详尽的复习,归纳总结为以下几点:
一、五位百法体系
(一)体系源流与核心依据
(二)五类法具体内容
心法(8种):眼识、耳识、鼻识、舌识、身识、意识、末那识、阿赖耶识。
心所法(51种)
色法(11种):为心法、心所法所变现的相分,包括眼所取之色、耳所取之声等各类可感知的物质现象。
不相应行法(24种):
无为法(6种):
(三)唯识核心体现
二、唯识核心范畴与义理
(一)“万法唯识,境不离识”。
(二)核心教义
八识各司其职,阿赖耶识含藏万法种子,为根本识,遇缘则生起现行,现行又熏习新种子,形成恒常流转。
三、《阿含经》的暗线义趣
(一)唯识思想根源
(二)与修行的关联:五戒、十善为基础修行规范。
四、第九识相关拓展

本课程主讲:色法(详解)
“色法”是佛教术语,它并非仅指现代科学意义上的物质,而是从认知与经验角度出发,涵盖感官所能感知的一切对象。特指一切具有“质碍”特性的物质现象。
1.核心定义:什么是“色”?
“色”的梵语为 rūpa,其根本含义有三:
变坏:指一切色法皆非永恒,刹那生灭;
质碍:指其占有空间,一物所在之处,他物不能同时共存;
示现:指能被感官所显现、所认知。
因此,“色法”不是抽象概念,而是可被眼、耳、鼻、舌、身五根所感知的具体经验对象 。
2.色法的十一类构成
在大乘唯识宗的“五位百法”体系中,色法共分为十一种 :
五根:眼根、耳根、鼻根、舌根、身根
五境:色境(颜色形状)、声境(声音)、香境(气味)、味境(味道)、触境(冷热滑涩等)。
法处所摄色:意识所缘的特殊色法


问:依何义故说之为色?
渐次积集、渐次散坏、种植生长、会遇怨亲、能坏能成,皆是色义。佛说变坏故名为色,变坏即是可恼坏义。有说变碍故名为色。
问:过去、未来极微无表皆无变碍,应不名色。
答:彼亦是色,得色相故。过去诸色虽无变碍,而曾变碍,故立色名。未来诸色虽无变碍,而当变碍,故立色名。如过未眼虽不能见,而曾当见,故立眼名,得彼相故。此亦应尔,一一极微虽无变碍,而可积集变碍义成。诸无表色虽无变碍,随所依故得变碍名。所依者何?谓四大种。由彼变碍,无表名色,如树动时影亦随动。或随多分,如名段食。或表内心,故名为色。或表先业,故立色名。
“色云何者”,问:尊者何故复说此言?答:前所略说,今欲广辩。若有见有对色、若无见有对色、若无见无对色,总摄名为诸所有色。言一切者,谓此诸色摄色无餘。
《五事毗婆沙论》
